013经济学院 一、学院简介 经济学院自20世纪80年代初从山东海洋学院经济管理学科发展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专业设置逐渐多样化、特色化。学院下设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系、经济系3个系,有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海洋经济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授予权,在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金融(专业学位)、保险(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10个硕士点招生,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985工程海洋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的骨干单位,同时拥有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已初步形成海洋特色的经济研究团队,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 学院目前在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6个应用经济学二级学科点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物流工程与管理、金融、保险、国际商务4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直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有教职工79人,教师62人中,教授23人,副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17人,硕士生导师36人,90%的教师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和博士学习经历,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充满生气与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学院教师承担和完成了国家社科重大项目、863、908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基金、国家海洋软科学项目、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公益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60余项,很多专家承担着地方政府和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大量委托课题,为地方经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学院长期坚持开放式办学,已与国内外部分著名高校经济院系的一流学科和一流学者建立了稳固的交流和合作关系,并将在中德、中韩、中澳、中挪等国际合作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国内和国外著名大学建立学术联系,形成稳定的师资交流、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学院以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各类经济实体、企业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高等院校从事实际业务和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已任,遵循“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个性的培养和特长的发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时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和课程体系完善,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方法等的改革和创新,致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以及朴实、严谨、友善人格的经济方面的专门人才。学院每年为国家培养出大批的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和各种非学历教育生的优秀人才,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二、招生专业目录 金融(专业学位)联系电话:0532-66781955、66781996 联系人:黄老师 保险(专业学位)联系电话:0532-66781955、15854277729 联系人:黄老师、郑老师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联系电话:0532-66782560、13780688029 联系人:高老师 | | | | | | | | |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947经济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1金融学综合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5保险专业基础 | | | | | | | | F0908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 F0910思想政治理论 | | | | F1310企业物流管理与供应链管理 F0910思想政治理论 | 以上全日制拟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我院2021年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76人,具体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注:除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内容。 1.笔试 专业课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 2.面试 专业及外语口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结合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专业表达与交流能力。 四、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一)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 ①金融学、数量经济学、金融(专业学位)、保险(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③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④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港口与物流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录取总成绩 物流工程与管理、工程管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其他专业: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成绩的使用 1.各二级学科(领域)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方式及内容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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