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法学院)青岛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法学专业硕士入学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721法学专业基础 一、考试要求掌握法理学、宪法学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历史线索;了解其主要内容和研究对象。掌握法的概念、特征、渊源、要素、效力、制定、执行和适用等基本概念,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权利和义务、法的价值基本理论分析法律现象,区分和使用各种法律方法,了解法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法治理论;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具备宪法意识,能够从本体论、价值论上领悟宪法理念、把握宪法精神;掌握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居于重要地位朝代的法制概况,通过对传统中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学习,把握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理念、概念和原理,能够正确理解和有效运用法学与史学知识,取精用宏、融会贯通地分析中国传统法律理论问题,重述与反思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制转型中所延续的中国传统法律理念,理解中国法制史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当下法制变革提供历史的借鉴。能够运用以上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实践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二、考试内容Ⅰ法理学(一)法的本体论1.法的概念、特征和要素2.法的分类、渊源和效力3.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4.法律权利和义务(二)法的运行论1.法的创制和实施2.法的执行3.法的适用(三)法律方法论1.法律程序及正当法律程序2.法律推理3.法律解释(四)法的价值论1.法与秩序2.法与自由3.法与正义4.法与人权(五)法的历史与发展1.法律移植与继承2.法系与法律文化3.法治4.法制现代化Ⅱ宪法学(一)宪法学的基本原理1.宪法的概念和本质2.宪法的分类和渊源3.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4.宪法的效力和作用(二)宪法的历史发展1.宪法的产生和发展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三)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宪法指导思想2.宪法基本原则(四)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1.国家性质2.国家形式3.国家标志(五)国家基本制度1.经济制度2.政治制度3.文化制度4.社会制度(六)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2.公民的基本权利3.公民的基本义务(七)国家机构1.国家机构的一般原理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国家主席4.国务院5.中央军事委员会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8.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9.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10.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八)宪法实施的监督1.宪法实施2.宪法监督3.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Ⅲ中国法制史(一)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产生、演变和特点(二)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四)隋唐时期法律制度(五)两宋时期法律制度(六)明清时期法律制度(七)清末法律制度与近代法律转型(八)中国传统法律对当代的借鉴价值
三、试卷结构(题型分值)1.本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2.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占总分的30%(2)简答题: 占总分的40%(3)论述题:占总分的30%
四、参考书目1、《法理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版。2、《宪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版。3、中国法律史(第六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曾宪义、赵晓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20年3月版。4、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四版),张晋藩著,法律出版社,2019年10月版。
法学专业硕士入学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917 法学专业综合 一、考试要求掌握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1、民法(1)总则编(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变动)(2)物权编(物权种类、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3)合同编(债的类型、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债的转移、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典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4)人格权编(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5)婚姻家庭编(结婚、夫妻关系、离婚、收养)(6)继承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7)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的构成、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类具体的侵权责任)2、刑法(1)刑法解释(2)刑法基本原则(3)刑法的效力范围(4)犯罪概念、犯罪特征、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6)危害行为(7)危害结果(8)刑法因果关系(9)刑事责任能力(10)刑事责任年龄(11)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12)单位犯罪(13)犯罪故意(14)犯罪过失(15)认识错误(16)正当防卫、紧急避险(17)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8)共同犯罪(19)继续犯、连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牵连犯、吸收犯、结合犯、集合犯(20)刑事责任(21)刑罚目的(22)刑罚的体系和种类(23)刑罚裁量情节(24)累犯(25)自首、立功(26)数罪并罚(27)缓刑(28)减刑、假释(29)追诉时效(30)罪状、罪名、法定刑(31)危害国家安全罪各罪(32)危害公共安全罪各罪(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各罪(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各罪(35)侵犯财产罪各罪(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各罪(37)贪污贿赂罪各罪(38)渎职罪各罪3、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与诉权。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受案范围。(4)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5)多数人诉讼。(6)民事诉讼证据。(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证据的分类、证据的种类、交换和保全)(7)民事诉讼证明。(8)法院调解。临时性救济。(9)诉讼保障制度。期间、送达、强制措施(10)一审普通程序。普通程序概述、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撤诉与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11)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12)民事诉讼中的裁判。(13)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14)特殊程序。(15)强制执行通则。(16)强制执行措施。(17)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选择适用、外国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和期间、国际民事司法协助)(18)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涉港澳台民事诉讼、我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总论、一般区际民事司法协助、 特殊区际民事司法协助)4、刑事诉讼法(1)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2)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3)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4)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管辖。(5)刑事诉讼回避制度。(回避适用的对象、理由与种类、回避的程序)(6)辩护与代理。(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刑事诉讼中的代理)(7)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证据裁判原则;证据的种类与分类;证据规则;证明的概念、分类、要素)(8)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概念、特征;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9)附带民事诉讼。期间与送达。(10)立案。(材料来源与条件、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11)侦查。(侦查基本理论、侦查行为、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补充侦查、侦查监督)(12)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程序、提起公诉、不起诉)(13)第一审程序(公诉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判决、裁定和决定)(14)第二审程序。(审级制度、第二审程序的提起、第二审案件的审判)(15)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死刑复核的具体程序)(16)审判监督程序。(特征、材料来源、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重新审判)(17)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执行依据和机关、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18)执行的变更与监督。(19)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强制医疗程序的概念、特点、案件范围、适用和救济。)
三、试卷结构(题型分值)1. 本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2.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占总分的30%(2)简答题: 占总分的40%(3)论述题:占总分的30%
四、参考书目1.《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2.《刑法学(上册·总论)》《刑法学(下册·各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3.《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4.《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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