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优势学科4个、特色学科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本科专业50个、硕士点81个、博士点4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等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2012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考试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2012年我校继续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设立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一、报考条件(一)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生)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的第1至5各项的要求外,还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要求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二、报名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29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护照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在武汉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三)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3.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三、初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中国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时间为2012年 1 月7日—8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复试复试在2012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五、录取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六、其他1.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我校2012级硕士研究生收费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标准。2.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3.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4.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5.我校2012年继续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须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转入硕士学习阶段。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6.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7.我校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8.我校201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七、联系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b.znufe.edu.cn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传真:(027)88386706;E-mail: 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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