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考研校 发表于 2022-7-25 17:26:39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于2011年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3年,山东经济学院在原基础课部建立经济法教研室,1993年设立国际贸易法专业,2000年筹建法学系,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年法学系改制为法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87年的马列主义教学研究部,1998年成立政治法律系,2002年更名为政法学院,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
1.基本情况法学院设法学和社会工作2个专业。2011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其中民商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开始招生。法学院设有法律学系、民商法学系、经贸法学系、刑法与诉讼法学系和社会工作系5个系,商法、诉讼法、法学实践教学、不动产法、法社会学、知识产权法、社会工作、法律经济学、财税金融法、经济刑法、比较法和宪政和行政法治等12个研究中心。拥有1个法学专业图书资料室,约16000册藏书。设置模拟法庭2个,法律诊所实验室1个,物证实验室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2.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教职工88人,专任教师77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0人,博士(含在读)35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能手1人,校级师德标兵1人。其中,23人兼任国家级、省级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理事等,3人担任省市级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多人曾受邀参加“首届中日韩法律论坛”、“中英比较公法论坛”、“Securing Our Economic Prosperity”、“Trade and 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EU and the GCC countries”等国际会议。经过多年建设,已经在职称、学历、学缘、学科等结构方面形成合理布局。共有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其中,19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比67.86%;6人有海外教育或交流经历,占比21.43%;教授14人,副教授14人。除专职导师外,法学院还从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国内高校聘请陈瑞华、赵万一等著名教授、学者担任法学硕士兼职导师;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所务等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法律硕士兼职导师。3.学科建设法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改革,强化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建设。2005年《商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2007年《民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基础建设课程,2015年“法和经济学交叉学科建设” 获准立项,2016年法学学科遴选高原学科建设项目,法学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研究生学科建设方面,按照教育部和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对7个二级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在课程设置方面,既体现财经特色,又重视交叉学科建设,还突出各学科的不同特点。4.人才培养法学院拥有本科生、研究生两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校学生1575人,其中研究生149人,本科生1421人;每年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420余人。法学院本科教育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设14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同时还开设有会计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经济管理类基础课程和30余门法学学科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坚持法与经管相融合的特色发展战略和差异竞争策略,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注重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的交叉融合,彰显本学位授权点融通性、复合性和开放性特色。在“法学+经管+人文科学+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完善课程体系,在保证法学专业化课程教学的前提下,增加交叉学科课程设置,凸显财经类学校法学学科特点,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培养法学专业理论扎实、研究视野宽广,能够融入法学学科主流,同时具有经管学科知识素养、技能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具备独立从事研究、教学和实务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法学院在强化理论教学的同时,还重视实践教学。除在校内设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验室、物证实验室、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工作实训中心等实践教学场所外,先后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意大利Mazzeschi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建立了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建了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学生通过实习、参观、旁听、观摩、案例实训、法庭辩论实训等方式锻炼法律实务能力。5.科学研究法学院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彰显学科的融通性、复合性特色,在法学、社会工作等领域取得丰硕研究成果。近五年成功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研究课题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7项),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20项,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20余部,在《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学习与探索》、《法学论坛》、Asian Journal of WTO and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等CSSCI期刊、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12部。6.对外交流法学院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通过合作办学、学者互访、选派留学生、合作科研、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加拿大约克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辅仁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通过师生互访、联合培养等方式进行交流;已有11人次教师赴美国、意大利、加拿大、比利时、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高校进行学术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开拓了对外交流合作的崭新局面。目前,社工专业与瑞典麦拉道伦大学健康与社会工作学院联合申请瑞典政府LP基金项目(Linnaeus-Palme Programme),协商以联合开发课程方式共同培养社工专业硕士。7.社会服务法学院秉承培育英才、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社会提供培训、督导、咨询及援助等各项专业服务。教师通过参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督导、管理咨询以及学院与实务部门联合举办的高端法律人才培训项目,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现有政协常委1人,兼职律师12人,仲裁员7人,人民陪审员8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人,政府或司法行业部门特邀(咨询)专家17人,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1人。宋焱教授作为第十、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常委,担任山东省人大、济南市人大立法咨询员,积极参政议政,并给出专家建议。赵信会教授担任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首届遴选委员会委员,参与遴选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以及全省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工作;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省市两级检察院多个重大案件的讨论,以及省市两级检察院创新实践活动的选题、立项、评选等各项工作;担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每年参与30多起案件的监督,2015年度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闫宝龙教授担任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并曾获首届“济南市十佳仲裁员”称号。韩清怀教授的研究报告“加强对话合作 跨越新的历史‘鸿沟’——关于完善三权分置办法的几点思考”2016年得到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的肯定和批复。此外,韩清怀教授、徐凤真教授、施锐利教授、李震副教授4人分别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挂职锻炼1年,参与挂职单位案件办理、人员培训等活动,获得挂职单位的好评。秦军启老师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在菏泽市鄄城县左营乡孙沙沃村挂职“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帮助制定村规民约、积极宣传党的新农村政策,务实惠民,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学生通过参与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各项专题调研、救助活动,利用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工作实训中心等平台,常年为学校师生、社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咨询、援助服务,社会实践成果丰硕,并多次获得获得国家级、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 、“优秀调研团队” 、“优秀社工督导”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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