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山东大学考研809法学二考试大纲(含变动总结)
民法总论一、考试目的和要求
考察学生对民法调整对象、渊源、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及民事权利变动基本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考试内容
1.民法概述1)民法的概念、类别与调整对象2)民法的性质与任务3)民法的效力4)民法的渊源、适用和解释5)民法与商法、社会法的关系6)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2.民法的基本原则1)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公序良俗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意思自治原则7)绿色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3)民事法律事实4)民事权利5)民事义务6)民事责任7)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4.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4)监护5)自然人的住所、身份证明
5.法人1)法人的概念、特点、条件2)法人的分类3)法人的民事能力4)法人的机关5)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
6.非法人组织1)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点、种类2)合伙3)其他非法人组织
7.民事权利客体1)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特点、种类2)物3)其他客体
8.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点、分类2)意思表示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有效要件4)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效民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7)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9.代理1)代理的概念、特征2)代理的分类3)代理权4)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10.诉讼时效与期限1)诉讼时效的概念、特征、种类2)诉讼时效3)除斥期间4)期限
刑法总论
一、考试目的和要求
明确刑法学的基本内容、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犯罪构成理论、犯罪形态、刑事责任理论和刑罚制度。在系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研能力,并能运用理论知识,准确地分析案例。
二、考试内容
1.刑法概说1)刑法概述2)刑法的体系3)刑法的解释
2.刑法的基本原则1)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2)罪刑法定原则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刑法的效力范围1)刑法的效力范围概述2)刑法的空间效力3)刑法的时间效力
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1)犯罪概念2)犯罪构成
5.犯罪客体1)犯罪客体概述2)犯罪客体的分类3)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
6.犯罪客观方面1)犯罪客观方面概述2)危害行为3)作为行为4)不作为行为5)持有型行为6)危害结果7)刑法中的因果关系8)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
7.犯罪主体1)犯罪主体概述2)刑事责任能力3)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4)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5)单位犯罪
8.犯罪主观方面1)犯罪主观方面概述2)犯罪故意3)犯罪过失4)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5)刑法认识上的错误
9.正当行为1)正当行为概述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
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2)犯罪既遂形态3)犯罪预备形态4)犯罪未遂形态5)犯罪中止形态
11.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概述2)共同犯罪的形式3)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4)主犯及其刑事责任5)从犯及其刑事责任6)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7)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12.罪数形态1)罪数及其判断罪数的标准2)实质的一罪3)法定的一罪4)处断的一罪
13.刑事责任1)刑事责任概述2)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3)刑事责任与犯罪、刑罚的关系4)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5)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14.刑罚概说1)刑罚概述2)刑罚功能3)刑罚目的
15.刑罚的体系和种类1)刑罚的体系2)管制、拘役3)有期徒刑、无期徒刑4)死刑5)罚金刑6)剥夺政治权利7)没收财产
16.刑罚裁量1)量刑概述2)量刑原则3)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4)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5)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17.刑罚裁量制度1)累犯2)自首制度3)立功4)数罪并罚5)缓刑制度
18.刑罚执行制度1)刑罚执行概述2)减刑制度3)假释制度
19.刑罚的消灭1)刑罚消灭及其法定原因 2)时效制度
变动:民法总论中考试内容第二条民法的基本原则改为1)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公序良俗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意思自治原则;7)绿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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