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保证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编制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1.我校已有的一级学科硕士点按一级学科招生,非一级学科硕士点仍按原有的二级学科招生,同一个招生学科原则上只在一个学院招生管理。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和今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招生专业方向设置应当与使用中的培养方案一致。3.同一个招生专业的自命题初试科目需完全一致;复试科目可按专业方向设置(非一级学科硕士点按原有的二级学科招生的,各专业方向复试科目原则上也需一致)。4.专业学位分专业领域的仍按专业领域设置专业目录,不分专业领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专业目录。5.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再区分研究方向。6.近几年招生人数过低的招生专业(主要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硕士中相关领域),建议不再招生。7.学科动态调整已撤销或申请撤销的学科,不再招生。二、具体要求1.各学科专业目录编制人员登陆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在此目录基础上新增、修改,新增、修改部分务必用红色字体标注,具体请参照《2021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上报参考模板》。2.修订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我校2020年在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相关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的学院认为有必要,可申请开展其他专业学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4.由于非全日制与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设置完全一致,所以无需再单独编制目录,学院只需在上报时注明哪些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和拟招收人数即可。5.招生学院在上报时需备注不再招生的专业(含因国家调整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而停招的原专业学位领域)。6.2020年未招生,而2021年拟招生的专业(领域),需要根据师资情况合理确定拟招收人数。三、注意事项1.为保证培养方案的延续性及方便考生备考,2021年硕士招生目录和相关参考教材原则上与2020年保持一致;若确需修订,则要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征求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任课教师的意见及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提出修订方案,参考教材建议使用新版全国通用教材。2.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学院如需对本单位专业学位招生专业进行学制调整,可在充分论证、调研及征求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与招生目录同时提交申请学制调整报告。经学校审核同意调整的专业,学院需做相应的培养方案修订并报研究生处备案。3.不设复试考试科目的学科专业,要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综合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内容。4.初考科目与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相同或相近。5.学校根据2020年全校拟录取总数、各学院的申请计划数、师资状况、培养质量等因素,按《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要求确定2021年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并在招生目录中对社会公布。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前教育部会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规模适时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计划。6.因教育部未出台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文件,相关要求先参照教育部 《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上级文件对2021年专业目录编制要求有所变化,待收到文件后再做相应调整。7.请各招生学院统一将修订后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盖学院公章后于7月17日10:00前提交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1号楼317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办公室),电子版发至:qfnuyzb01@126.com。联系人:刘宪伟;电话:0537-4455327。为保证更有针对性的招生宣传工作、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的数量和质量,请各招生学院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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