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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信息] 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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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7 10: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中海考研 于 2020-5-7 10:40 编辑

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和实验能力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和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疫情防控组织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程》要求,规范做好复试录取过程各项防控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安全健康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指导,多措并举加强对复试场所的防疫管控,做到精准到门、精准到人、精准到事。做好复试工作防疫物资储备、人员管理、各类场所的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按照“通风、入室、距离、消杀”等四方面要求,组织专家到校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的要求,安排学科专业分时、分批网络远程复试。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一志愿招生计划
备注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5

08600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方向)
63
含产教融合班17个计划
08600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方向,联合培养)
20
三亚海洋研究院培养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54
含产教融合班20个计划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各1名,不在以上招生计划内。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个人简历。
4.本科成绩单。
5. 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
6. 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8.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退出现役证》。
9. 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1.《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
推免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原笔试内容纳入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由面试试题和教师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由考生随机选择。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为主,由英语面试组老师进行口语交流及考生随机选择并翻译一段专业文献。满分为100分。
3.实验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验动手能力,由视频题及问答题组成,试题由考生随机选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实验技能测试成绩×10%。
六、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 食品科学与工程和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联合培养)两个学科(专业)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 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排序前45名的考生录取并入学后按照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其他同学录取并入学后按照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产教融合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排序前34名的考生录取并入学后按照食品加工与安全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其他考生录取并入学后按照食品加工与安全产教融合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4.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cfse.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杜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532—82031639,邮箱dyn405@ouc.edu.cn.
八、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相关通知。
九、本方案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1639,联系人:杜老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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