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管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程》要求,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排查、场地使用和消毒工作,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切实保障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一志愿招生计划 | 备注 | 125300 | 会计(01-04方向) | 72 | 含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45人 | 125300 | 会计(01-04方向) | 8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125300 | 会计(01-04方向) | 11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125300 | 会计(05-08方向) | 119 | 含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5人 |
注: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管理平台”),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在复试前从招生管理平台下载考生材料并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除学校要求上传的材料外,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复试工作使用ZOOM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通过网络远程进行,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详见《会计硕士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是对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举止、表达及礼仪等方面的表现。复试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原笔试测试内容(微观经济学、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思想政治理论)通过网络方式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每生复试时间(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5%+综合面试成绩×8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会计(01-04方向)除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以外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先青岛本地后三亚海洋研究院的顺序录取。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八、本方案由管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150,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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