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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信息]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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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5 18: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复试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选定。

  组长:龙卫球 王琪全

  副组长:周友军 张渊

  成员:龙卫球 王琪全 泮伟江 初殿清 周友军 周学峰 张渊

  秘书:董朝燕

  二、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招生人数

  我院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情况及上线情况,经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建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

考试方式

专业名称、代码

总分

单科(满分等于100分)

单科(满分大于100分)

拟招生人数

备注

全国统考

法学理论(030101)

325              

45              

80              

2              
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复试录取情况略有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2              

刑法学(030104)

1              

民商法学(030105)

330              

45              

80              

7(含人工智能专项2个)

诉讼法学(030106)

325              

45              

80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1              

国际法学(030109)

3(含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研究院专项2个)

法律硕士联考

法律(非法学)(035101)

全日制

325              

45              

80              

11              

法律(法学)(035102)

全日制

6              

法律(非法学)(035101)

非全日制

70              

法律(法学)(035102)

非全日制

45            


  注: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名单请登录学院网站自行查询。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时间及分组

  我院复试实行按专业分组复试,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8日。考生随机分组名单于5月12日在我院官网公布;复试平台测试于5月13日-14日进行,考生须按照下方“复试方式”中的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平台测试准备,并准备好身份证、《复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和“诚信复试承诺书”(须在复试平台测试现场宣读);复试平台测试及复试具体安排将于5月12日通过邮件通知所有考生。

  (二)复试方式

  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网络复试平台软件

  学院采用zoom会议作为网络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并按照学院后续邮件通知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的测试。

  Zoom会议下载地址:https://www.zoom.edu.cn

  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2.网络复试应具备的设备及网络要求

  (1)考生设备要求:考生需要配备两台复试设备,其中一台设备建议为具有视频通话功能的电脑,用于拍摄考生正面,该设备的音频和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另一台设备可以是电脑或手机,从考生后方45°拍摄,确保考生方圆1.5米的环境可被收入镜头,且考生主机位电脑全屏清晰可见。置于考生后方的设备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关闭音频。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外接电源线缆。如有需要,考生可增配三脚架或者手机架。

  (2)考生网络要求:建议全程在宽带网络及相应的WIFI下完成,如确需使用4G网络,请保障4G网络畅通且不受闹铃、来电及其他即时通信软件的干扰,并注意留有充足的流量。

  特别说明: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16137、010-82315981,学院将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复试,或另外安排复试场次。

  3.复试考场要求

  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身份证、《复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4.复试画面要求

  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佩戴口罩,确保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麦及耳机。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

  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准考。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0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考生需于2020年5月10日17: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hfxyyz@126.com。所有材料请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材料于开学报到时提交。需提交的材料及顺序如下:

  1.考生亲笔签名的“封面”扫描件(见附件1)

  2.复试通知书扫描件(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无须盖章)。

  3.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要求照片和信息清晰)。

  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2)

  5.应届生需准备:

  (1)所在学校(院)教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扫描件;

  (2)本人学生证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的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

  6.往届生需准备:

  (1)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2)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的扫描件,成绩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的扫描件,成绩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7.现实表现材料扫描件(见附件3)。

  8.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扫描件(见附件4)。

  注意:疫情期间,如确不能备齐或加盖公章的材料可附文字说明,并保证在开学提交纸质材料时补齐;如确不便于使用扫描仪,可使用苹果手机备忘录自带扫描功能,或安卓手机桌面扫描App(如坚果云扫描)等进行扫描。

  (二)资格审查

  收到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后,学院工作小组将于5月1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以邮件形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发送至考生邮箱。

  (三)缴纳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方式将在5月12日通过邮件通知所有考生。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复试过程中将通过面谈形式,并结合考生提交的现实表现材料对考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者,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口语(含专业外语口语)(50分)

  2.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85分);

  3.逻辑分析、创新潜质与综合素质(85分)。

  (三)复试程序

  1.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个人特长;时间约5分钟);

  2.考生回答提问(15-20分钟);

  3.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分别给出成绩,各复试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六、调剂

  (一)我院各专业总体生源充足,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院的考生调剂。

  (二)我院030101法学理论、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学习方式: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接收调剂。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9国际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学习方式: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学习方式:全日制)不接收调剂。有关调剂要求将于5月20日左右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并同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

  七、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按各专业方向排序,并经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两门专业课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将于5月20日左右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3.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具体模板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4.北航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住宿。

  5.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http://yzb.buaa.edu.cn/info/1003/1570.htm

  6.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0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联系人:董老师,电话:010-82316137,电子邮箱:bhfxyyz@126.com

  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北航法学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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