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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的要求,结合学部各专业情况,现将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硕士(不含MBA、EMBA、MPA、MEM、MPAcc,下同)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http://come.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
二、复试方式:远程复试
考生应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学部后续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个人简历(带照片)
2.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完成缴费后(复试费标准为90元),即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3.本科成绩单
4.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证明
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其他能力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将上述材料1-6项按照《2020年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类)资格审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并将上述PDF文件发送至tjucome@tju.edu.cn(邮件命名: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5日24时。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学部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
1.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2.复试当天考生需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用于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身份识别。
3.复试形式及分值组成
(1)专业课测试
面试形式;满分65分;面试时长1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测试科目为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
(2)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形式,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测试;满分135分;面试时长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核,考生科研、社会工作、实践能力考核,考生心理素质、沟通能力、举止礼仪考核,考生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等。
4.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规模
2020年管理与经济学部硕士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规模详见下表。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以上为初分计划,经管学部有权视复试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5.夏令营优秀营员
依照《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天津大学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
6.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及加试时间由学部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1.5-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五、录取办法
1.志愿优先,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5.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根据2020年管理与经济学部硕士招生各专业招生规模及上线情况,不再进行学部内调剂、接收校内调剂及接收外校调剂的工作。MBA、EMBA、MPA、MEM、MPAcc录取、调剂工作详见各项目复试办法。
七、其他事宜
1.经管学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4/t20200428_316745.htm)。
3.专项计划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4.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和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通知通告”。
5.如本办法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本复试办法由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负责解释,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022-27890786。
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避免出现遗漏信息影响复试。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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