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综合考核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注: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不接收“创新人才计划”。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0月16日17:00前,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中报名,并将资格审核材料发送到zhangshengxue@ouc.edu.cn;创新计划考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与资格审核材料一起发送到zhangshengxue@ouc.edu.cn。 (二)材料审核 10月17日12:00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学院将在10月17日14:00前直接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向考生发送系统内复试通知,创新计划考生学院将在10月17日14:00前通过邮件发送复试通知。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10月17日17:00前进行确认,其中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中确认,创新计划考生通过邮件回复确认,未按时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考核 线上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月18日18:00开始。 综合考核:10月19日8:30开始。 四、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本校返校考生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具体要求详见《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2)。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核材料发送至zhangshengxue@ouc.edu.cn,由学院予以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审核材料包括: 1.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应有教务部门盖章,其中“创新人才计划”考生成绩单必须包含本科前三年成绩及成绩排名证明); 2.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正常,验证期在综合考核期间有效)。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考核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本校返校考生线下现场考核)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综合考核。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面试。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体检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二)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择优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mse.ouc.edu.cn/main.htm)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张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66781690,zhangshengxue@ouc.edu.cn。 八、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690,联系人:张老师
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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