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大考研 于 2021-8-11 12:14 编辑
学姐介绍:
Gwen学姐,负责809授课,云南大学法理学专业,初试360+,专业课110+,初试排名名次优异,对于专业课的备考策略和规划有全面了解。
一、809考试科目解析
1、考试大纲 基本覆盖三个学科常见参考书目的所有内容都列了一遍,尽量都要看,不可心怀侥幸,但看和背的时候要有所侧重。
重点部分细看,理解后背诵,非重点部分也要留意,这样即使你在考试过程中遇到,也有话可说,拿到相应的分数。
2、参考教材
马工程+刑法张明楷、民法王利明、经济法李昌麒,王利明教授的蓝皮书今年应该会更新,大家买最新版就行。
建议大家在看参考书的时候,可以结合红宝书,因为红宝书是对参考书知识点的提炼和总结。另外大家在看书的时候重点看几位教授的权威教材,马工程用来入门理解和知识点的查漏补缺。 在看书的过程中,可以将马工程教材和教授的教材对比着看,将教授教材中没有,马工程中有的知识点补充进去。
3、真题特点
民法、刑法、经济法各50分,简答8x2,论述20x1,大题14x1。
1)简答题
单个概念或制度或学理问题解析,两个概念的对比辨析,分点简明清晰地列出即可。简答题难度不大,只要记住知识点能答出来就能得分。 偶尔考法律修正内容,我国刑法典一直没变过,但有时候会出修正案,每次出修正案的时候,有可能会考最新修正的内容,之后我也会带大家一起学习最新修正法案的内容。
2)论述题
比较有层次的学理问题,需要有逻辑地回答,需要适度发散,甚至需要例证(逻辑:形式上—实质上,事实上—价值上,制度如何规定—背后体现怎样的价值取向)
3)大题
民法、刑法基本就是案例题,案例题按照该学科的特定分析方法来走,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大前提指的是法律规定,不管是成文法国家还是不成文法国家,都指的是法律规定。
小前提是指你所要分析的具体案例中涉及主体的做法,他们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或每个主体有什么权利或行为。 通过那大小前提得出的结论,比如他们有没有违法,怎么违法,或者说他们两个的关系该怎么认定和处理。民法检视请求权基础,刑法看犯罪构成。 经济法大部分还是类似于简答和论述的东西,只有极少真的是案例题,出过的案例题都是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去看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案例中的市场主体又是怎么做的即可。
二、复习规划与课程内容规划1、复习规划 知识体系—出题特征—解题方法,以答案呈现为目的,行为为目的服务。
首先你要掌握学科的知识体系,同时,因为考法学硕士属于自命题,你要去看报考学校近10年的真题题型,考察内容以及考察方式,结合出题情况检查你的知识体系掌握程度。区分重点与非重点知识,最终在考场上拿到高分。
另外我想强调一下考研心态。不要和别人比,例如网络上博主所谓的高效学习,一天学十几个小时,那样是不现实的,一般人如果按照这个方法会很疲惫,努力是好事,但学习方式一定要适合自己,你只要保证自己每天都在高效专注的学习就行,不要勉强自己。
2、课程规划
10课时,梳理知识体系,通过分析真题尽可能把握重点和次重点,通过题目来讲答题方法,使听课的同学了解要写出一个还可以的答案,要用什么逻辑来组织、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三、刑法学基础理论(重点)
1、刑法的机能和任务
1)刑法的机能
①法益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刑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对社会进行保护,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②人权保障机能即保障人权的功能,刑罚必须保障公民的人权不受刑罚权的不当侵害,刑罚权的行使必须遵循刑法的规定,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
③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机能的平衡拉德布鲁赫所说的刑法的悖论性是指,“刑法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以保护国家,也要面对国家保护犯罪人,不单面对犯罪人,也要面对检察官以保护市民,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机能之间具有紧张关系,应以平衡思维看待,不可偏废。
④行为规制机能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机能。其具体内容为,刑法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处罚,表明该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不被允许的(评价的机能) ,同时命令人们做出不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决定(决定的机能) ,据此防止犯罪的发生。
比较重要的是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这两个机能,第四点行为规制机能在张明楷教授书中有单独的描述,大家稍微掌握一下就行,在答题时可分点作答。
2)刑法的任务:通过惩罚犯罪来保护法益
①惩罚: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②保护:保卫国家安全;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各类合法财产);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这部分内容大家在记忆的时候用关键词串联起来记,云大没考过这部分内容,但有的学校曾经考过,因此大家也要去了解一下。
2、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法益保护+责任主义:罪刑法定、平等适用刑法、罪责刑相适应、法益保护、责任主义
首先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平等适用刑法、罪责刑相适应。还有两个是张明楷从刑法总则中提炼出来的原则。重点考察的是罪刑法定和法益保护原则,责任主义不太重要,做个了解就行。
1)罪刑法定原则
①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就是说,在我国,犯罪和刑罚必须依据我国的刑法来处罚。
②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犯罪和处刑是很严重的事情,这种重要的事情需要我国国民通过民主程序去决定,立法就是一个民主程序,所以我国刑法核心内容必须通过民主过程,决定这些复杂的事情,而不能由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决定。 尊重人权是指,刑法不能让没有犯罪的人受到与他不相适应的刑法,要尊重他的人权,甚至他已经是一个犯了罪的人,也不能给他过重的刑罚,或者是过于残忍的刑罚。犯罪和刑罚都必须由刑法来规定。
③形式
a)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行政法规规章、判例和习惯法(但有时可作为填补)法定就是指我国的犯罪和刑罚都必须由刑法典规定,其他那些行政法规之类的判例和习惯法,可以作为司法解释补充,但不能去规定犯罪和刑罚。
b)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在刑法的效力中会说到,意思就是法律是否能管它生效之前的事情,一般来说不应该管生效之前的事情。因为不利于社会稳定。 当然也有例外,但只适用于后修改的刑法让罪犯受到比之前更轻的刑罚或不受刑罚,除了这种情况之外,不能管生效之前的事情。
c)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类推解释就是通过刑法规定,给他推一个类似的情况或者情形。国内基本上是禁止类推解释的,但是如果是利于行为人的可以另行考量过。
d)确定的罪刑法定: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在刑法论中会再讲这部分内容,比如我国规定某种犯罪要判几年以上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一个相对的不定期刑,可以预测如果犯这种罪,大概会判多久,
但是如果当一个人被判刑时,不知道判什么刑,可能是死刑,也可能关两天放了。这样就不利于人对刑法的了解,也不利于人依据刑法去做出自己行为的决定,不利于社会稳定。
④实质
a)明确性原则:对犯罪和刑罚的规定应尽可能明确以实现法律的指引功能(但通说认为规范的构成要件不违法明确性原则)。
刑法要让人能读懂,指引不去做构成犯罪的行为,或者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重罪,就尽量不去触碰个刑法规定,要实现法律的指引功能。
b)合理性原则: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幅度应具有合理性。
c)人道性原则:禁止残虐的、不均衡的刑罚,禁止酷刑。酷刑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阻止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还极有可能会造成犯罪分子走投无路后“临死反扑”,给社会和国家带来更大的伤害。
2)法益保护原则(考过)
①法益的含义是指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其中由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活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
②法益保护原则的要求
a)刑事立法必须以保护法益为目的:严重侵犯法益的必须规定为犯罪;只有侵犯法益才能被规定为犯罪。
b)刑事司法必须贯彻这一目的: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结论不能仅从字面而是要以法益保护为导向;侵犯法益的行为同时保护了法益时要衡量是否可正当化;以具体法条的保护法益是否受到侵害为标准判断犯罪的既遂与未遂。
③法益保护原则的限度:谦抑性
a)刑事立法上:严重侵犯法益不能容忍、其他制裁方式不足以遏制、刑法上可以公平地认定和处理、刑罚处罚能够遏制或预防而不会不合理地减损社会利益和限制个人自由。
b)刑事司法上:形式上符合分则构成要件才能认定,实质上司法机关可以解释为违法性达到可以可处刑罚的程度。
在回答法益保护原则时,先回答概念,解释法益和法益保护原则的地位;再回答法益保护的要求和限度,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去回答。要求和限度两者之间也存在逻辑关系,要求是从正面去说怎样保护法益,限度是从反面去说要保护到什么程度。
3、刑法的效力范围(空间/时间)
又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何种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拘束力。
1)时间效力
①禁止溯及既往:刑法在何时生效、何时生效以及对其生效之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②特殊情况从旧兼从轻:从旧,就是原则上新法对其生效之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依照行为当时的法律定罪处罚。 兼从轻,就是新法规定较之旧法的规定对行为人有利时,包括不认为是犯罪和处罚较轻的,则应当适用较轻的新法。(单行刑法、修正案也遵循这个原则;司法解释从新兼从轻)
2)空间效力
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
①属地旗国主义:我国的船舶或航空器(登记)属于我国领域,适用我国刑法;便在地主义: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的,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②属人针对本国人在域外犯罪,相对重罪管辖;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的不追究(就高不就低);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要追究。
③保护针对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外国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绝对重罪管辖:法定最低刑在三年以上(就低不就高)(重罪)双重犯罪原则:在我国和犯罪地法律都视为犯罪
④普遍针对外或无在外实施的非对中或中人的犯罪;补充适用;必须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认为的国际犯罪。
4、刑法的解释
1)刑法解释
①文理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是对法律条文,包括词语、概念、标点符号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是首选的解释方法。
②论理解释:按照立法精神,来阐明刑法条文的真实含义。文理解释的结论不合理或产生多种结论,则必须进行论理解释。
③解释效果
a)扩张解释:超出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
b)缩小解释:在字面含义内再进行缩小
c)类推解释vs扩大解释:是否超出刑法用语的含义范围
④解释方法
a)体系解释:是将刑法条文置于整个刑法体系当中,联系其他法条来进行解释,以避免断章取义,以使刑法各条文以及整体间相互协调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具有相对性)
b)当然解释:指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经包含在法条意义当中,可以自然而然得出的解释,如举重以明轻和举轻以明重。
c)同类解释:指对刑法分则规定的“等”、“其他”,应按照列举的内容、性质来解释。
d)反对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法条确定的是法律效果的全部条件而非必要条件时。才能适用。
e)补正解释:刑法条文有错误,通过补正来阐明其真实含义。
f)目的解释:根据刑法的目的来阐释刑法条文的含义。(目的解释是刑法中运用最广泛的解释方法,其他解释方法得出的结论都要接受目的解释方法的检验。如果认为刑法的目的在于规范中的法益保护,那么所有解释都不能偏离规范的法益目的。) 这部分内容要求能记住知识点名称和含义,可以描述出来就行。
2)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①刑法内容由文字表达,以普通用语为基础,因为任何用语尽管核心意义明确,但总会有模糊的边缘或者具有多义性,这就决定了需要解释。
②刑法所规定的各种犯罪类型,都是对犯罪现象进行抽象的结果,而不可能详尽叙述各种犯罪的具体表现,但现实的案件都是具体的,于是刑法规定与个案之间便存在距离。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刑法规定适用于具体个案,必须解释刑法的规定。
③立法者不是全能的,刑法立法不可避免存在缺陷,要克服刑法缺陷就必须进行解释。
④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但同时又必须适应保护法益、保障人权的需要。要使稳定的刑法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就依赖解释。
四、刑法学基础理论部分的其他内容1、刑法学基础理论部分的其他内容 ①马工程和张明楷书的绪论部分:有关刑法学的概述、发展历程和研究方法,其间的一些学派和价值取向的博弈;
这部分内容虽然在考试中不会有太多体现,但会给你打下良好的基础。
②马工程和张明楷书第一章:刑法的概念、渊源、分类;制定、修改的历程和根据;刑法的规范和体系;
这些知识点也要看,预防考试考这些较为冷门的内容。
③马工程和张明楷书第二章:其他几个没讲到的原则。
2、刑法学基础理论部分的真题
1)简述法益保护原则(简答)
这部分之前讲过,把知识点分点答出来就行。
2)试论刑法的确定性与正义性的关系(论述)
答题思路:
①刑法两大机能;
②罪刑法定原则;
③解释的必要性和态度;
④刑法学发展历程中的价值博弈;
⑤犯罪论与刑罚论中的一些制度举例。 这道题的答题核心就是前三条知识点,答题的时候是一定要答上去的。其他内容能写就写上去,这样会让你的答案更完美,拿到更高的分数。 论述题几乎没人可以拿到满分,但你可以尽可能多地从不同角度找寻知识体系内哪些内容与之相关。在考场上答题的时候,先把提炼出来的知识点列出来,再去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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