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科目:614+814
课程分为六部分,结合真题梳理基础知识,整理重难点,适合学员打基础。
法理学、法制史、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两两一组学习。
法理学与法制史考察方式为名词解释、简答、材料分析,题型相同,学习思路类似,均偏向于背诵,故先进行法理学教学再进行法制史的学习。刑法、民法两门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论述。二者考察方式较为灵活,因此以理解为主、背诵为辅。刑法与中国法制史科目的刑罚思想存在一定的对比,因此接在法制史之后学习;民法与经济法关联性较强,因此放置在刑法之后承接经济法。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论述。这两门案例分析考察较为简单,以背诵为主,兼顾理解。二者均涉及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故放在一起进行比对学习,先学习经济法再学习国际经济法。
授课老师介绍:
芋圆学姐,专业课一均130+,专业课二140+,总分400+,专业排名前三。擅长知识点迁移,善于梳理逻辑框架、抓重点,应试技巧丰富。
授课教材:
根据参考书目和真题整理,以院校规定参考书为主。
院校参考书: 1.《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年版; 2.《中国法律史讲义》,李启成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年版; 3.《刑法学》第九版(总论部分),高铭暄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年版; 4.《民法学》,王利明等主编,法律出版社 2020 年版; 5.《经济法学》,马工程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年版; 6.《国际经济法学》,第八版,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1 年版。
课程设置(30课时):
第1课时:出题变化趋势、试卷题型分析、如何制定复习计划、讲解复习方法和重点、介绍课程规划和主要授课内容
(一)法理学(按照本体论-运行论-价值论顺序讲述)(4课时)第2课时: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法的要素、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第3课时: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法律事实、法律责任、法律意识、法的渊源 第4课时:法的历史、两大法系、法制现代化与法律全球化、法的实施 第5课时: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法与社会
(二)中国法制史(总分结构,先讲述中华法系特征,再按朝代讲解)(5课时)第6课时:中华法系、皇帝制度与传统法制、帝制法制的目标与功能、法律儒家化、中国古代的立法机构、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中国古代的法学教育、近代中国法制 第7课时:周代的分封制、婚姻制度、礼与刑的关系、秦代法制的开创性作用 第8课时:汉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春秋决狱、《唐律疏议》 第9课时:宋代与明代的民事法律制度与刑罚 第10课时:清代法律制度与清末变法
(三)刑法(4课时)第11课时: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基本原则、效力范围、犯罪概述 第12课时: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第13课时:违法阻却事由、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罪数 第14课时:主刑与附加刑、刑罚裁量、刑罚执行
(四)民法(总分结构,从总论到分论)(6课时)第15课时: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点、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民事法律事实 第16课时: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的类型与保护、民事法律行为 第17课时:代理、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 第18课时:物权的分类、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保护、物权的变动、所有权 第19课时: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竞合、占有、债法、合同法总论 第20课时:责任构成和责任形式、减责和免责、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 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五)经济法(4课时)第21课时:经济法的特征及调整对象、经济法体系、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经济法宗旨、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主体、经济法责任。 第22课时:反垄断法 第23课时: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24课时:宏观调控法
(六)国际经济法(6课时)第25课时: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联系和区别、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26课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支付法律制度 第27课时: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对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管制、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投资法1(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涉外投资立法) 第28课时:国际投资法2(《华盛顿公约》与ICSID体制、《汉城公约》与MIGA体制)、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技术许可合同 第29课时:国际税法 第30课时:国际货币金融法
备注:
如课时内容有细微调整,则是根据大家上课实际需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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