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30个,省级特色学科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64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法学)、法律专业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与高校教师硕士,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权。2011年我校新增10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主要包括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税务硕士、翻译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等。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2011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考试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2011年我校继续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设立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2—5年的弹性学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3.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2009年起,我校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专业限制: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要求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1、2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报考条件第3条中关于学历条件的要求。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1.
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时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否则报考无效!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须以教育部公告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护照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3)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专门史、中国近现代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初试时间为:2011 年 1 月15日—16日。初试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参考书目详见复试参考用书)、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
五、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六、其他
1.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制度。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我校2011级硕士研究生收费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标准。
2.我校2011年继续接收外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我校2011年继续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须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转入硕士学习阶段。具体政策请参考
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4.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5.我校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我校201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历年专业课试卷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0,电话/传真:(027)88384542;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