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限定在200%以内,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页上。
2、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19日下午、3月20日全天,地点: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缴费开通时间及资格审查安排将于近期陆续公布。复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至3月24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8日—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