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学籍)须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全市共设38个报考点,其中设置高校报考点19个,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置区报考点19个,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区(汉沽)、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油田)、静海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招生办公室。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报考点。所有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相关说明见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说明》)。 (2)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等19个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所属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的,只能选择报考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上述19个院校的其他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所报考的院校。19个区招办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上述19所院校的考生及上述19所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津南区作为报考点。 (3)其他考生,其报考点可自主在19个区招办报考点中选择(报考工商管理类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开区作为报考点)。预报名期间,津南区只接收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的报考费有效)。 (2)网上填报信息:凡拟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网报信息确认 选择天津市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1)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1月5日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提示。 (3)考生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核验。 2023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
1.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类长学制转段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确认。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2.报考少民骨干计划方式的考生,报名校验码领取方式另行公告。 3.天津市高招办不接收考生报考。 4.天津市高招办和本市招生单位将遵循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所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经,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报考点及招生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重要提示】 :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非津户籍考生选择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需提供本市工作证明。
天津市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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