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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学姐讲堂|中国海洋大学631+900法理学知识点梳理,抽空复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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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14: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姐介绍
西柚学姐
二本院校冲985,整体排名靠前,复试逆袭上岸,专业课知识扎实,熟悉备考整体流程,了解初试考试题型,高效学习备考,做到有备无患。
直播内容:
1.法理学:法的概念到法的渊源、效力以及分类
2.介绍法理学基础知识,归纳重点记忆内容
法的定义、特征与本质第一节 法的定义
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以调整人们的行为以及行为关系为对象,以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为主要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及体系。
注意:法的定义不是很重要,我们也没有直接考过名词解释,但我们一定要背会法的定义,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法理学后面的相关知识,比如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都是由法的定义展开的,可以通过法的定义直接,就不用死记硬背了。
法学: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注意:这个我们也是没有考过的,但我们也要记住,如果考到法的定义,我们也要把法学的定义写上。因为一个名词解释,我们不能只写它的概念,一定要把与它相关的知识都要写出来。
第二节 法的特征(13/15简答)
法的特征是法的本质的外化,是法区别于其他事物和现象的征象和标志所在。
1.法以人的行为关系作为调整对象
2.法通过调整人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3.法是一种规范性文件
4.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
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证并通过一定程序实施的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描述
资产阶级法学家对于法本质的认识vs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对于法本质的认识:
法的本质也是马工程书中的重点,并且真题也考过法的阶级本质。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不一定是非要把书上的背会。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特别好,那么就会用资产阶级与它进行对比,说资产阶级的不足,然后再说马克思主义对于资产阶级的改变,或者马克思主义优于资产阶级的优点,所以如果要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的本质的描述,就可以先想资产阶级法学家对法本质的认识和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对法本质的认识有哪些不同。你在思考了这个之后,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揭示了法的真正本质,并且他认为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以及法与社会生活方式的因果关系,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对于法本质的认识。我们在解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本质的描述有以下三点:
1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2.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3.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联系
二、法的阶级本质(16年简答)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怎么理解?
①法先是“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法律,意志是一种精神力量,只有制定为文件的才是法律;
②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剥削阶级思想家认为法是神的意志或者是主权者的意志,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就揭露了法的阶级本质;
③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剥削阶级思想家认为法是“统治者”的意志体现,就忽略了阶级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的体现,并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
④最后,并不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直接就是法律,必须被“奉为”法律,才是法律。奉为法律就是,必须通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三、法的本质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在第一条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是一种意志的体现。如果认识到此为止,那我们可能会陷入唯心主义的错误。所以必须认识到法律还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有关,这其中又包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我们理解为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又能与法的定义相联系,法调整的对象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除了物资资料的生产方式以外,法律还被一些政治、思想、民族、历史传统等等因素所影响,这就解释了为何在生产方式大差不差的国家,法律制度之间会有所差别。
法的形式、效力、分类第一节 法的渊源(不做重点讲解,大概记忆即可)
第二节 法的形式(名词解释,背诵)
其中重点为“法的形式”、“国际条约”,可以联系法的渊源一起被背诵,第一节第二节相联系,无论考到哪个知识点,都不仅要写出名称,更要写出相关名词的解释。
第三节 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14年名词解释)(非常重要)
在写法的效力的名词解释时,不仅要写出概念,还要写出对法的效力的解释,详细内容就是红宝书上内容,除此之外还要注意16年考了法的效力等级的名词解释。
在学习法的效力等级是,要与法的实效相联系,顾名思义,法的实效就是法的实际效果。法的实效与法的效力虽然感觉概念密切,但是区别非常明显:第一,法的效力是法的本身属性,是一种很主观的东西,表明法存在的价值,而法的实效是一种客观的,是法律客观达到的效果。第二,法的效力是一种“应然”的,而法的实效是“实然”的。
二、法的效力的区分和冲突的解决
冲突解决部分一定要记得一般原则,根本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一般法,以及《立法法》中规定的特殊方式,这一部分非常有条例,是很容易记忆的。
三、法的效力范围
这部分在考试中考察频率不高,不是很重要,并且在红宝书上内容很完整,背诵的时候要注意一定要背诵大点,尤其是法的效力范围,一定要整体背诵,将法的对象、空间、时间整体背诵,考的比较少,不做重点复习。
法的溯及力这部分在真题中已经考过两次,分别是0913年的名词解释,重点复习,不仅要记住原则,也要与我国相联系。
法的分类真题没有考过,简单记忆,这部分名词可以根据名称来记忆其概念,如果忘了也可以自己根据名称用自己的话解释,不用花费过多时间死记硬背。
法的要素
这部分主要包括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内容比较多,主要是注意相关的概念特征,分类不是很重要,还要注意有联系区别的地方,这部分容易记混,但是没有考过,可以不用重点记忆,简单记忆,能记多少记多少即可。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是考过真题的,也只考过一次。记住关键词就可以,不用死记硬背它的完整表述。重点是法律体系与法系,法系是非常重要的,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是考过很多次的,所以一定要记住这个法律体系与法系的这个概念的划分。
法律部门
这两章在新的大纲中没有,并且根据马工程版的法理学来看,这两部分在书中也没出现,大家可以看自己时间,简单浏览,这部分是李瑜青版法理学的内容,大家可以适当记住关键词,如果考到用自己的话来写,不用重点背诵,节约时间。
马工程版法理学第二章 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一、法的起源
法的起源及法的产生过程,法的产生过程一共有三个标志,包括:国家的产生(国家与法律两个概念是互为产生的标志的,法律产生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指定相关的法律规范,之后,有一些官员来负责执行,最后,需要暴力来确保法律可以被执行);诉讼和审判的出现(我们知道法律是对社会关系与行为的调控,在法律没有出现之前,人们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私力救济,而法律产生的过程就是要有一些审判组织出现,利用公力救济来维护个人利益。);权利和义务的区分(法律是规范人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果没有对权利和义务的区分,法律就无法完成对行为的调控。)
法律与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有着明显的不同,对于这部分的背诵而言,大家可以结合法的特征,想想法有哪些特征,可以更好的区别氏族习惯与法律。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这部分大家可以简单记忆。
二、法的历史类型
这部分比较重要。在历史类型中,我认为大家还需要关注的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中的三大原则,这三大原则在20世纪都有变化,比如到20世纪初,由于所有权的滥用,私有财产祖圣不可侵犯与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确立;自20世纪初,契约自由也从绝对到相对;在20世纪中期开始,由于工人阶级等力量的奋斗,人人平等原则才得以全面实施。
三、法系
这部分特别重要的就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真题中考察过很多次,一定要重点记忆。
除这个之外,在马工程版的法理学中,中华法系的特点:1中华法系是基于子法国家主动继受的结果
2.中华法系以儒家思想为指导
3.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法系
这部分要与后面社会主义法理学历史文化基础相联系了解记忆。
第三章 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与特征
法的价值是指人对于法律的需要和时间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法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
1.法的价值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2.法的价值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3.法的价值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二、法的安全价值
这一部分稍作了解,可以记住关键词,自己用自己的话表达。
三、法的秩序价值
法的秩序价值分为秩序对法的价值与法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可以从这个逻辑出发记忆法与自由、法与平等、法与公平正义。
这部分都不是很重要,记忆关键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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