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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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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15: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保证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的要求,我校2020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含博士生、硕士生)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2020年我校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25名、硕士研究生85名,其中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20名(以下简称“喀什医学硕士专项”)。
二、招生政策
1.骨干计划招生工作根据“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我校可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但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不能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我校另行公布。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学制和最长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除喀什医学硕士专项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4.被录取考生需与中山大学、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6.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7. 喀什医学硕士专项的要求详见《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公告》。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1.报考骨干计划的资格确认由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具体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公告》《中山大学2020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3.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
1.《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2.《中山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3. 喀什医学硕士专项的招生专业详见《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公告》。
五、其他事宜
1.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普通考生一样,按要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初试、复试),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查阅报名时间、要求、程序。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初试、复试),可于11月中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查阅报名时间、要求、程序。
2.硕士研究生考生须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1686);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7天内(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被录取的骨干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4.其他相关事宜请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公告》《中山大学2020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附件1: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pdf

213.02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pdf

326.83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3: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pdf

333.85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pdf

249.22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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