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 2017 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已划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博士研究生:应试科目中外语成绩不低于 40 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总分不低于 180 分。
2.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试科目中外语成绩不低于 4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总分不低于 210 分。
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试科目中外语成绩不低于 55 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95 分,总分不低于 150 分。 二、关于复试安排
1. 我校将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前,由招生院系直接通知考生来校复试相关事宜。
2. 复试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系确定,请符合要求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招生院系了解复试事宜。
3. 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带齐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招生单位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