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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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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0: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 2025 年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5186 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 2371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 2815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1053 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 55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 998 名,原则上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
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考试招生人数是我校参照 2024 年考试招生人数制定的,2025 年实际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产生变动(增加或减少)。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 2025 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5 年 9 月 1 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25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已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于 2025 年 9 月1 日取得相应学历(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045101)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 符合(一)中的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
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 2025 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程管理硕士 MEM、教育硕士 Ed.M 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 2025 年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预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我校 2025 年招收推免试生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可查询我校网站:https://yzb.tju.edu.cn/xwzx/zxxx/202409/t20240902_323894.htm)。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 chsi.com.cn/tm)进行。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3)
1. 符合(一)中的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 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和智能医学工程(0831Z2)三个专业招生(均为非全日制)。联系电话:022-27890786(管理与经济学部)、022-83612123(医学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根据教育部规定,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预报
名生成 9 位报名号并缴费成功后,表示网报成功,等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8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点要求通过网上确认的
方式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请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 报考点选择要求:
①在津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以天津市高招办公布的
网报公告为准。
②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四、学习方式
1.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报考类别
1.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 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1. 复试: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 2025
年 3 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复试科目见 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网址:http:// yzb.tju.edu.cn)。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
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结束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调剂: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校内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外校。
3. 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4. 参加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我校有关招生优惠政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5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我校统筹政府投入、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的奖励资助体系。
奖励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优秀学生奖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学业奖学金特等奖最高可达每生每年 12000 元(具体以当年发布的评审方案为准)。
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金、助管基金、助教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专项助学金等。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为每生 6000 元/年以及导师助研两部分组成,助学金覆盖面可达 100%。
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5 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学制
1.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3 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2. 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为了更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九、其他事项
1. 我校 2025 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如下:
0251 金融;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45101 教育管理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0454 应用心理;
0551 翻译;
0552 新闻与传播;
0851 建筑;
0853 城乡规划;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8 能源动力;
0859 土木水利;
0860 生物与医药;
0862 风景园林;
1051 临床医学;
1055 药学;
1251 工商管理(MBA);
1357 设计。
2. 我校 2025 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如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551 翻译;
0552 新闻与传播;
0851 建筑;
0853 城乡规划;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8 能源动力;
0859 土木水利;
0860 生物与医药;
0862 风景园林;
1055 药学;
1251 工商管理(MBA);
1252 公共管理(MPA);
1253 会计(MPAcc);
1256 工程管理(MEM);
1357 设计。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为全日制的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4.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 2025 年继续在西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或高教处)同意,并获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军队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符合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具体审核结果请关注研招网。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 在复试、录取阶段,将在我校研招网向社会公布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9. 我校 2025 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网址:http://yzb.tju.edu.cn)上查询。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试卷。
10. 我校建筑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和智能与计算学部部分团队 2025 年拟申请海南招生专项指标,该专项录取考生全培养过程需在海南完成,校内不提供住宿。

十、部分学院/专业报考要
1. 报考机械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04 智能装备与医疗机器人和 05 创新设计与智能制造两个研究方向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三年,第一年统一在天津大学校本部(卫津路/北洋园校区)完成部分课程学习, 后两年分别入驻各自的研究院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等。具体说明及导师信息请见机械工程学院官网(网址:http://me.tju.edu.cn/nbxx_content.actioncla= 3&news.id=7411)。
报考 080100 力学专业的考生请注意:在复试阶段,将按照力学高超声速边界层流动稳定性和转捩方向、力学其他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上述两个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 报考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技术与管理)的考生请选择“081400 土木工程”。
3. 报考我校建筑学院(含福州学院等自命题使用单位)的考生请注意:
详细情况以准考证及研招办网上通知为准。
4. 管理与经济学部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复试阶段,将按照管科保密管理方向和管科其他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上述两个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5. 管理与经济学部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包括工商管理(MBA)方向和高级工商管理(EMBA)方向,其中 01 为工商管理全日制(全英文教学), 02 为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3 为高级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具体参考管理与经济学部工商管理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6. 报考理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该专业为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联合培养专项。该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第一年统一在天津大学校本部(卫津路/北洋园校区)完成部分课程学习,后两年入驻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等。
7.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100700 药学专业、105500 药学(专业学位)专业采用全英文教学。
8. 智能与计算学部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等相关)在复试阶段,将按照智能与计算学部方向和未来技术学院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上述两个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自 2026 年起,智能与计算学部(含医学院和福州学院等自命题使用单位)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专业课考试科目调整为“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9. 报考医学院 100200 临床医学专业、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请注意:
①请查询医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关注临床医学专业介绍与报名条件;
②在复试阶段将进行二级方向/专业领域志愿征集,并按照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100200 临床医学专业可选二级学科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眼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可选专业领域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外科学、儿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
③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学生住宿由所选的规培基地安排, 校内不提供住宿。若基地因条件所限无法安排宿舍,则需要学生自行解决住宿。
10. 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工程管理和单独考试专业除外)均安排在 236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培养,其培养方案(含学费、学制)参照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对应学院执行。具体专业以《天津大学202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本简章由我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 号联系方式:022-27406405、022-27404743、022-27409520
邮政编码:300072
官方网址:http://yzb.tju.edu.cn 通讯邮箱:yzb@tj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

天津大学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pdf (151.98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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