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 (一)选择安静、整洁的房间作为网络复试考场,光线明亮、不逆光,房间内除考生外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试期间不得有任何人进入。 (二)保证稳定的网络环境,最好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的网络条件,避免多人共用同一网络。 (三)提前关闭设备上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铃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四)提前登录并调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要求和操作详见《远程复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二、设备调试 (一)复试采用双机位 主机位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均需具备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多媒体设备)进行复试,二机位可以采用手机进行环境监控。 (二)主机位设备用于实人验证、查看试题,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二机位为辅助设备,放置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标准规范参考下图。
(三)两台设备须全部打开视频功能,但二机位设备要关闭音频功能(包括外放和麦克风),避免窜音影响复试。需要时,考务人员会提醒考生打开全部设备音频功能。 (四)关闭除远程面试系统以外的其他软件程序或通讯功能(含浏览器非系统界面、QQ、微信、手机来电、闹钟或短信等)。 三、复试流程 1.根据各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启用设备,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一般应为面试考试开始前 40 分钟。 2.一般在面试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在远程面试系统中确认准考信息、承诺书。认真阅读系统中有关考试纪律要求,签署并提交《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费、上传面试资料,成功后方可进入考场,提交后不得修改。 4.考生实人验证通过后,按照远程网络面试系统要求进行设备调试。 5.考生接受面试邀请,正式进入面试场景后,按面试考务人员的指令进行回答。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系统随机确定,考生面试序号同时为考生所抽取的题(套)号。 6.抽取的试题,由考官当场宣读,考生即时回答。如完成作答,可明确告知考官回答完毕。 7.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保证电脑和手机的摄像头、麦克风、网络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并保证设备有充足电量、网络有充足流量完成整个面试过程。 8.面试结束后,按面试考务人员的指令退出。 四、注意事项 (一)网络复试时,考生要衣着穿戴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要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 (二)复试期间考生要确保五官清晰可见,便于考务人员检查。同时严禁佩戴耳机,严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词器等设备, 违反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考务人员的指令进行逐步操作,未按指令操作而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结果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过程中将手机通话功能关闭或设置为来电转接或使用来电拒接功能软件屏蔽来电,避免干扰复试,影响复试效果。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考务人员取得联系。 (六)复试过程中请确保网络畅通,建议使用宽带 WiFi 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七)正式复试前,招生单位将分批分次组织网络复试测试演练,考生务必按时参加,熟悉流程和操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改正不合规之处。 (八)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违规处理 特别强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一)由他人替代参加复试的; (二)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设备的; (三)由他人协助复试的; (四)通过 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方式传递复试信息的; (五)复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设备的; (六)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七)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截屏、录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八)《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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