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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复试内容与形式,同时进行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
对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应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未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成绩的分值构成
1.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总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总分为100分,即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其他专业复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5.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会计学院的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低于9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低于60分,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会计发展研究中心、深圳研究院会计硕士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
6.两门加试专业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排序、录取
1.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两个专业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两者分别占考生总成绩50%,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总成绩÷3。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
2.其他各专业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在考生总成绩中占比为2:1,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
3.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对外公布,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政审。资格审查时,应届生须提交在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5.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叁份),并于5月20日前将培养协议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6.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于6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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