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次安检的注意事项 今年考试施行二次安检,我校考点将在考点封闭区入口(综合楼门口)进行第一次安检,在考场教室门口进行第二次安检。考生只准带笔、尺、铅笔等考试必备物品进入封闭区,严禁考生携带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封闭区、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排自己的物品。 考试期间,请不要携带背包、手机、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上述物品将被禁止带入楼内,如携带请自己妥善保存,否则只能临时放置在考点综合楼大厅,考点不负责看管考生物品,物品一旦遗失,将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您的物品丢失,考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提前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违禁物品特别是通讯工具进入封闭区,一旦被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将按照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3、考场内提供计时钟表,考生不得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及钟表类计时工具入场,凡有违反者,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4、考生须自备小刀、橡皮、2B铅笔等必备文具。考试过程中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题。 5、对于一题多卷统考科目,考生须自行将试卷上的条形码揭下并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6、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凡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本考点配备有反作弊监控设备,请广大考生诚信参加考试。 (三)烟台大学考点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0535-6907945(烟台大学研招办) 0535-6901713(烟台大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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