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面试专家组,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设专职秘书2人,其中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 复式小组
| 复试
工作小组
| 学硕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 专硕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 高分子
| 4组
|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不区分方向)
| 材料与化工
(高分子材料方向)
| 加工
| 4组
| 材料加工工程
(不区分方向)
| 材料与化工
(材料加工方向)
| 金属
| 4组
| 材料学
(金属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金属材料方向)
| 无机
| 3组
| 材料学
(无机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无机材料方向)
| 新能源+NIMS
| 2组
| 材料学
(功能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功能材料方向)
| 材料学
(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
|
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3.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方式:远程复试
(一)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个别无法到场专家可远程参加)。
(二)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学院后续通知。
远程复试考生注意事项: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4/t20200428_316745.htm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材料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不包含推免生,且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共138人(学硕49人、专硕89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如下表: 系所名称
| 学硕计划
(不含推免生)
| 专硕计划
(不含推免生)
| 高分子
|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不区分方向)12
| 材料与化工(高分子材料方向)23
| 加工
| 材料加工工程(不区分方向)16
| 材料与化工(材料加工方向)20
| 金属
| 材料学(金属材料方向)8
| 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方向)26
| 无机
| 材料学(无机材料方向)10
(其中含纳米中心2)
| 材料与化工(无机材料方向)12
| 新能源
| 材料学(功能材料方向)2
| 材料与化工(功能材料方向)5
| NIMS
| 材料学(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1
| 材料与化工(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3
|
注:以上为初分计划,学院有权视复试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其他专项计划共1人,具体情况如下:
系所名称
| 退役大学生计划(专项)
| 加工
| 材料与化工(材料加工方向)1
|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系统网址及开通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本科成绩单;
3. 身份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请将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整理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系所名称 学硕/专硕 姓名”,例如:高分子学硕张三、NIMS专硕李四,最后以文件名称作为邮件标题发送以上材料到相应邮箱,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202年5月7日16:00,具体接收邮件地址如下: 系所名称
| 学硕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 专硕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 接收资料邮箱
| 高分子
|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不区分方向)
| 材料与化工
(高分子材料方向)
| jackieyang@tju.edu.cn
| 加工
| 材料加工工程
(不区分方向)
| 材料与化工
(材料加工方向)
| shenjunqi@tju.edu.cn
| 金属
| 材料学
(金属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金属材料方向)
| shanzhu@tju.edu.cn
| 无机
| 材料学
(无机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无机材料方向)
| ywzsci@tju.edu.cn
| 新能源
| 材料学
(功能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功能材料方向)
| gr_shen@tju.edu.cn
| NIMS
| 材料学
(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
| 材料与化工
(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
| gr_shen@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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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
专业课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复试全部内容均采用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各考核小组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模块化分组开展复试工作,每个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方向各复试工作小组的考核,复试过程需要听从各组复试秘书安排。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领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门类(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并由学院(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调整各部分分值,需在网上公示后才能执行。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纪律
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研究生调剂办法另行公布
六、其他要求
1.依照《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
3.强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部)要在学院网站上积极将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公示内容至少含考生编号、报考(录取)专业和总分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一律参照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执行。
七、时间安排
另行公布,请关注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通知。
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27404743、27406405
材料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022-85356700
说明:
请各位考生认真查阅学院复试工作办法,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可登陆学院(mse.tju.edu.cn)或者研招办网站(yzb.tju.edu.cn)及时查看。预祝考生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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