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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信息] 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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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10: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二、接收学科(专业)
《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中旬公布)公布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受推免生。
各学院(中心)所在校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附件2)。
四、奖助体系
1.助学金
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如下:
*硕士预修助学金:用于补助学校录取的高水平大学或学科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硕士入学前一年选修研究生课程、参与科研工作的生活支出。
2.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资,选派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学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每年申报成功率为65-85%。
(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列表

(3)其他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
4.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
该项目由学校出资,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到国(境)外一流的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3-12个月的学术研究、实习、实践等。
5.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
该项目由学校出资,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追踪国际学术前沿、开阔学术视野、提升研究水平和学术交流能力。
6.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项目
该项目旨在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和鼓励我校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对已超过基本学制且在弹性学制内的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资助。
7.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
该项目为支持研究生自主选题、自主立项,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提升创新能力而设立。博士研究生的自主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学科不超过1.5万元),硕士研究生的自主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
五、申请材料
请在预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逐一命名为“证件号码+姓名+材料名称”的形式并打包上传):
(1)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
(2)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日程安排
1.预报名。8月27日-9月15日,考生(含本校学生)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推免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每天登陆时间8点—17点,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在系统中选择“推荐免试”。
已参加我校夏令营并通过综合考核的营员,无需进行预报名,也无需再次参加综合考核。
2.材料审核。9月17日前,各学院(中心)审核报名材料,报名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9月18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3.综合考核。9月下旬,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按照各学院(中心)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具体安排将提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和相关单位网站公布。
4.正式报名。所有申请者(含通过综合考核的夏令营营员)均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10月9日后,部分学院(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七、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见各学院(中心)公布的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八、综合考核成绩的使用
1.按照各学院(中心)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得出综合考核成绩。
2.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等行为,学校将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最终录取名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十、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选,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 ,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十一、以上安排若与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有异,以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海大各学院(中心)所在校区及联系方式.pdf (43.78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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