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化学化工学院 一、学院简介 化学化工学院始建于1959年,1982年设立全国第一个海洋化学硕士点,1986年设立全国第一个海洋化学博士点,1993年建立全国唯一的海洋化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先后培养了以高从堦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人才。“海洋化学”学科从2002年开始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具有明显的综合优势,一些优势领域(如海洋物理化学、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的研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为我国的海洋事业培养了一批高层次的优秀专业人才。应用化学学科于2006年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化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2008年被批准为“山东省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化学化工学院下设海洋化学系、化学系、化学工程系、海洋化学研究所和海水综合利用技术工程中心,共有教职员工174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47人, 副教授36人,博士生导师(含兼职博导)46名,先后2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教育部长江学者2人,山东省泰山学者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10人,学院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为96%。近五年来,承担国家“973”、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及各类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200多项,项目总经费逾亿元;发表科研论文年均200多篇,其被SCI、EI收录300余篇;年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 学院现有海洋化学及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博士点;有海洋化学、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等11个学术型硕士点和材料与化工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包含化学工程、海洋材料技术两个研究方向)。现有在读硕士生、博士生近700人。 学院拥有“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物理化学”山东省重点实验室、“海洋精细化工”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和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实验室”。各种先进仪器设备1200余台/套,总值6000余万元。 学院特别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近五年来先后有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的专家100多人次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派出各类研究和技术人员到国外进修50多人次,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短期交流300余人次,各类学生出国(境)交流近200人次。 二、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532-66782605 联系人:李老师 | | | | |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size=10.5000pt]③619分析化学(含仪分) ④815物理化学A | | 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 | | | | |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9分析化学(含仪分) ④815物理化学A | [size=10.5000pt]F0301综合化学 | 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size=10.5000pt]④971化工原理 | [size=10.5000pt]F0302物理化学 | 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 | | | | |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71化工原理 | | |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5物理化学A | [size=10.5000pt]F0301综合化学 | | 以上全日制拟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人数。我院2021年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44人,具体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注: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验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基础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实际操作);化学工程和化学工艺专业采用口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对工业过程的熟悉程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四、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一)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各项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成绩的使用 1.0703化学(含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7海洋科学(含海洋化学、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含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均按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各相应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0856材料与化工按方向划定复试分数线,各方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方式及内容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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