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由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一志愿 | 调剂 | 070601 | 气象学 | 11 | 0 |
| 070602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9 | 0 |
| 070701 | 物理海洋学 | 24 | 0 |
| 0707Z2 | 海洋资源与权益综合管理 | 7 | 0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资源环境海洋学) | 2 | 5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应用海洋学)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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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1个,不占以上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于3月27日24:00前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除学校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学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糅合到面试中。 (二)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体现招生目录里面的复试笔试内容。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 1)海洋科学类物理海洋学专业考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物理海洋学为主,主要考核波浪、海洋环流和潮汐潮流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 2) 海洋科学类海洋资源与权益综合管理专业考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海洋学为主,主要考核海洋学的基础知识及其应用。 3) 大气科学类考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动力气象、天气学和大气物理学综合为主,主要考核动力气象、天气学和大气物理学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 4) 资源与环境类考生(资源环境海洋学、应用海洋学)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环境海洋学和海洋资源学为主,主要考核环境海洋学和海洋资源学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 2. 外国语口语与听力测试 考试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抽签题目英文讲述,抽签题目涉及到海洋科学或者大气科学的基本知识点,时间不超过3分钟。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 (三)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六、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1.0706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按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单独排名,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0707海洋科学按二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0857资源与环境按照方向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各方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oas.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马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6782372,mxq@ouc.edu.cn。 九、本方案由海洋与大气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372,联系人: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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